記者11月14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,中國大唐集團有限公司原黨組副書記、總經理寇偉涉嫌貪污、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、受賄、利用影響力受賄一案,由國家監(jiān)察委員會調查終結,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。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貪污罪、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、受賄罪、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對寇偉作出逮捕決定,并指定由內蒙古自治區(qū)人民檢察院興安盟分院審查起訴。近日,內蒙古自治區(qū)人民檢察院興安盟分院已向內蒙古自治區(qū)興安盟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。
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,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寇偉享有的訴訟權利,并訊問了被告人,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。檢察機關起訴指控:被告人寇偉利用擔任云南瀾滄江水電開發(fā)有限公司黨組書記、總經理、董事長職務上的便利,侵吞公共財物,非法占為己有,數(shù)額特別巨大;寇偉身為國有公司人員,濫用職權,致使國家利益遭 ……
